为了确保文学院班级日常管理机构健全和工作的连续性,在年度换届选举中,使有能力、有特长、有威信、有责任感的优秀学生走上班级的组织管理岗位,从而改善班级委员会结构,提高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教育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促进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合理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换届选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民主竞选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换届选举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真正做到把广大学生支持、信任的同学选举出来组成班级委员会,为建立一支团结有力、工作积极、能力突出、深得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
第二章班级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第三条班级委员会成员由班长、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组成。原则上各职位对应1人,实行过程中可视工作需要对职位和人员设置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班级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班级委员会成员应由本班学生选举,在本班学生中产生。凡具备任职条件的本班学生均可参与竞选。
第五条班长的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水平较高,能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上进,各方面能起到模范作用。
2.热爱班级工作,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个人品质良好。
3.团结同学,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支持和信赖,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观念。
4.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大胆的开拓精神和创新理念,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创意策划能力。
5.善于处理同学间的各种矛盾,主动加强老师与同学、同学与同学间的联系与沟通。
6.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第六条班级委员会其他成员参照以上条件推选,同时要求具有一定的从事相应职务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以上各类职务人选在投票结果或者其他条件相近时,是中共党员的应优先考虑。
第四章班级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换届
第八条班委会成员任期为一年,期满自行离职。也可参与新一届班委会的竞选,当选后可继续连任。
第九条在工作期间,如有正当理由,班委会成员可以提请辞职。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经班委会讨论通过,辅导员审定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班委会换届于每年九月下旬至十月上旬进行。通过公开竞选,选出班级委员会成员。
第五章公开竞选与审批
第十一条公开竞选的范围:班级全体学生。
第十二条竞选程序:
1.公布竞选资格、条件、参选职务;
2.组织报名。报名涉及所有班级干部岗位;
3.确定竞选候选人。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经辅导员审定后,作为竞选候选人。
4.召开竞选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作竞选演讲,班级同学投票,统计并公布得票情况;宣布班委会成员名单。
第十三条辅导员参考班委会成员报名竞选情况,安排班委会成员的具体岗位,公示无异议后可任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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