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40号)及《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于近期开展了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学校励志奖学金获得情况予以公示:
2018级:(3人)
白 云、刘 薇、李卓宇
2019级:(2人)
张晓玮、高美玲
2020级:(1人)
薛雨晴
公示期间: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联系电话:85099499
文学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