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升,结合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各项规定的要求,文学院决定试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开题制度。
一、此项规定从2017级所有类型硕士研究生开始实施。既包括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也包括所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科教学·语文、广播电视·创意写作)。
二、学位论文预开题报告与正式开题报告间隔应不少于一个月。建议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预开题报告安排在第三学期的期末,正式开题报告安排在第四学期的开学。所有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预开题报告安排在第二学期的四月份,正式开题报告安排在第二学期的六月份。
三、预开题委员会的成员不少于5人(≥5)。由预开题委员会集体评议做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结论。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预开题委员会成员两人以及超过两人(≥2)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则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可以参加正式开题报告,但必须更换选题。
四、此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