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发布时间:2021-03-29浏览次数:

1、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2、如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4、未尽事宜,由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