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1-04-23浏览次数:

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1、后期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录取资格,或者学校增加名额,则拟录取结果相应进行调整,最终拟录取结果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

2、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

4、拟录取考生填写《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录取类别确认书》(见附件),并于4月26日11:00之前将PDF版本发送到电子信箱 sunmd108@nenu.edu.cn

5、未尽事宜,由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