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

参加我院推免接收工作的同学们,你们好!十分荣幸您选择了我院,在这里我们表示热烈地欢迎!现就面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的确认:以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二、面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双机位”线上面试。

三、面试平台:学信网APP作为主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的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手册。

四、时间安排

提交资格审核材料:9月18日11:00前,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反馈表、复试承诺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以上材料依此顺序形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到面试系统资格审核材料处。

演练:9月19日上午8:00

正式面试:21日上午8:00

五、规则要求

(一)考生未提交资格审核材料、不参加演练和正式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是否录取我们将在28日中午12:00(以最终开通时间为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通知。通知分两部分:复试通知和录取通知。此时的复试通知只是确认环节,确认您是否已参加我院复试(即面试),如已参加,不再重复面试,直接点接受;如前期面试已通过,系统将发放我院的录取通知,请在第一时间进行确认,确认后整个录取工作结束。

(三)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对“录取通知”进行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请务必及时关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四)已参加面试的同学必须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中报名。预报名系统只是提前面试使用。

六、附加说明

(一)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履行诚信复试承诺。

(二)考核过程中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均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传播。

(三)如违反我校招考相关规定,不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追究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单位联系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0431-85098572   邮箱:sunmd108@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