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38号)及《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于近期开展了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情况予以公示:
2016级:(4人)
赵涵、王潭娟、张馨之、王娜娜
2017级:(5人)
王蕴涵、刘娟、白雪、李菁、伍荣琼
2018级: (5人)
华宇、段青丽、陈俊如、李欣茹、刘薇
公示期间: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联系电话:85099499
文学院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