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38号)及《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学院于近期开展了2019-2020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情况予以公示:
2017级:(4人)
贾 阳、李 菁、刘 娟、王蕴涵
2018级: (7人)
陈俊如、左力丹、段青丽、华 宇、刘 薇、张明星、白 云
2019级: (2人)
姜雯婷、冯惠娟
公示期间: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反映。
联系电话:85099499
文学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