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后奖励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东师校发字[2020]126号)及《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学院开展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评审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国家奖学金获得情况予以公示:
2021级(4人)
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杜艳琴 张梦洁
汉语言文学(优师专项):王月蓉
汉语言文学:何剑蕊
2022级(3人)
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刘莹莹 魏晨曦
汉语言文学:廖琰
2023级(3人)
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万诗怡 王春艳
汉语言文学:田晨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文学院220室)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31-85099499,0431-85099364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