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21级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1.学生自主选择确立论文题目,题目可以为经典阅读类题目、教育调查研究类题目或其他;学生中途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2.指导教师安排已公布,请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安排同指导教师取得联系。要求各教研室主任统一组织全体教研室老师,于2024寒假放假前完成学生开题工作。
3.学院要求学生需于2025年3月1日前向指导教师提供论文提纲或论文提要,指导教师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至少要审阅三次论文,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认真填写在指导记录单上;论文初稿必须保存一份并最后随论文定稿一起上交;如教师采用网上指导方式,需将指导意见打印或抄写在初稿及指导记录单上,论文初稿上必须能体现出指导情况。
4.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论文成绩,按教研室或学科组织若干论文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必须由至少三位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可包含指导老师),优秀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人数的 20%。
5.论文答辩初步预计于2025年5月完成,具体答辩时间由教研室主任确定,时间确定后通知院办公室,以便安排答辩地点;答辩时间及地点由指导教师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论文检测工作初步预计在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学校教务处通知而定。
6.毕业论文按成绩按五个等级评定,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指导教师写出评语(评语要求字迹工整,字数不少于200字),评定成绩;不按期交论文者,按不及格处理。
7.教师指导论文完成后,所有学生需将论文用黄色封皮装订成册(顺序详见:《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装订顺序》)。指导教师请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填写完成并签字,初步预计于2025年6月6日前将论文成绩单(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成绩)、装订成册的论文汇总并交至教研室主任处,由各教研室主任检查、签字后送回办公室存档。
8.一切有关2021级本科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安排,届时均将以学校实际下发的通知及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