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学院科研机构登记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文学院科研机构登记自查的通知


学校社科处近日发布通知,启动学校文科单位各类科研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文学院具体情况,现决定对我院科研机构开展自查工作。

一、自查科研机构包括:国家级科研机构、省部级科研机构、校院共管科研机构以及院管科研机构等各级各类科研机构。

二、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负责人向学院提交保留或撤销科研机构申请。提出保留申请的老师,须在申请书中填写机构未来发展规划;提出撤销申请的老师,须在申请书中写明撤销科研机构的理由。

三、如有老师有新建科研机构的想法,需要填写院管科研机构建设申请书。

四、因各种原因而无负责人的科研机构,如有老师希望承接此机构,可向学院提交申请。

五、提交申请时间截止到12月19日。

六、如已有科研机构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任何申请,学院将视为自动撤销。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文学院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1.文学院科研机构保留申请书           (请点击附件下载)

2.文学院科研机构建设(承接)申请书   (请点击附件下载)

3.文学院科研机构撤销申请书           (请点击附件下载)


4.文学院科研机构名单:

1.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研究所

2.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研究中心

3.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代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

4.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古典诗文化研究所

5.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西方非理性文学研究所

6.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语文教育研究中心

7.东北师大文学院儿童文学研究中心

8.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东北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

9.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传播学研究所

10.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字研究所

11.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应用研究所

12.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影视艺术研究中心

13.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化产业研究所

14.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学校美育研究中心

15. 创意写作工作坊

16. 古籍整理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