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举报邮箱和电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8浏览次数:

为维护学校和学院良好的学术声誉、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吉林省教育厅和东北师范大学的有关要求,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针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开设举报邮箱:sunmd108@nenu.edu.cn,举报电话:85098572,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对有我院学生参与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行为,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学院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举报事件进行核实与处理。

特此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