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学院党支部考察结果,经文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下列33名青年学生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起至16日止。对以上青年学生入党如有异议,请具名向学院党委反映,欢迎广大师生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431-85099470,电子信箱:tianln027@nenu.edu.cn
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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