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学成果评审和奖励办法》(东师 校发字[2004]43 号)《关于开展 2022 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于近日公布了教学成果奖评审结果。其中,我院教师王春雨、王确、高玉秋、宋祥、赵强、鞠焕文、徐鹏的教学成果《教育家潜质型卓越语文教师“四四五”培养模式创新实践》获得一等奖。获奖成果是我院教师在教学与管理工作岗位上经过理论与实践探索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充分体现了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特色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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